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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响应枣庄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组织落实开工“第一课”制度

时间:2024-02-19 09:04   作者:admin 点击:

我公司将积极落实枣庄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组织落实开工第一课制度

切实加强复工复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一、充分认识开展开工第一课的重要意义

开展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重要内容,是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企业职工安全意识、确保复工复产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开工第一件事就是讲安全、抓安全的思想,把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作为复工复产准备的必要内容和重要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亲自授课,教育和动员全体员工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切实防范在复工复产期间因员工精力不集中、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不当、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开工安全、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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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企业扎实开展开工第一课培训教育

各分局督促辖区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组织开展好开工第一课,确保覆盖率达到100%

(一)授课时间。无论是否停工停产,在春节后的第一个上班日,必须组织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做到不开课不复工、不上课不上岗。严格落实覆盖全员要求,对未参加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的人员要及时安排补课后再上岗,未落实学习内容不得上岗。

(二)授课人员。开工第一课授课人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亲自授课,不得由其他人员代替,不得由其他培训代替。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授课为基础,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可以安排安全监管人员或邀请专家讲授法律法规、案例警示和专业技术方面的内容。

)授课方式和参加人员。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实际,可采取全员会、视频会、现场会等方式组织实施,但必须保证覆盖本单位各层级、各岗位和全体从业人员,做到一企不漏、一人不。不得以文件通知或层层例会传达形式代替,确保教育动员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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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内容。一是开展警示教育。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组织观看《危险废物环境安全警示教育片》《生命重于泰山》《红线》等宣传教育片,核技术利用单位组织观看《辐射事故警示教育片》,通过事故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让全体员工了解违法违规操作事故给企业、家庭、个人带来的严重损失,需承担的法律后果,使员工真正汲取教训、受到警醒。二是安排部署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围绕危险废物贮存、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等安全生产重点环节、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制定安全防控措施。同时鼓励职工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积极主动查身边隐患,严格举报奖励,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提高企业安全水平。

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核技术利用单位要如实记录开工第一课实施情况,保存文字、影像等资料,完善教育培训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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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对开工第一课落实情况的督查和宣传

各分局要抓好本辖区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的组织实施,全面摸清、建立健全基本台账(见附件1)。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形式加强宣传发动,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将开工第一课纳入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于未按规定组织开展的要责令整改,对未开展安全培训而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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